龙亢农场场容场貌专项整治工作拉开帷幕
发布日期:2006-05-15 浏览次数:1986
《意见》指出,此次场容场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 思想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为指 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场容场貌建设管理力 度,全面优化投资和生产、生活环境,在新农村建 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意见》指出,此次场容场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是:建设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秩序良好、规划科 学、充满活力的新农场。
1、镇区目标:“四乱”即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 扔乱倒、建筑乱搭乱建、摊位摊点乱设乱放现象得 到有效控制,使居民居住环境保持整洁、街道卫生 清洁,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井然有序,绿化标准不 断提高。
2、分场和潘褚两村目标:房屋建设有序,无乱搭 乱建现象;居民区道路畅通。污水排放、柴草堆 放、垃圾处理、家畜家禽饲养等符合规定要求,整 体环境整洁有序。
《意见》提出此次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城镇镇区
(1)居民区房前屋后的乱搭建设施、街道楼后的 乱搭建设、门面房前的晴雨棚、“庵棚区”建筑、 道路两旁的铁皮房清理。
(2)有损场容场貌的广告、横幅、通信和低压线 路整治。
(3)垃圾实行袋装化,消除卫生死角,禁止乱扔 乱倒,实行全天保洁。
(4)集贸市场内卫生整洁、摊位有序摆放、分行 就市、经营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5)车辆按指定的地点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车辆不得停放于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公共绿地。 (6)各社区内道路整洁、庭院清洁卫生、基础设 施配套、污水排放畅通;
(7)公共场所、广场、草坪、停车场、道路等, 保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摆乱放以及无损坏 公共设施等行为。
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奖罚分明、及时兑 现;
(8)学校小吃摊点的卫生整顿,学生乱扔杂物行 为的纠正。
(9)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职工集中居住区房前 屋后普遍绿化,人均绿地面积不低于3m2,工业园 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
2、各分场、潘褚两村
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 局,统筹安排,分布骤实施。重点解决:
(1)房屋建设是否规范。
(2)居住区道路是否平整。
(3)污水雨水的排放;
(4)家畜家禽的圈养、宅圈分离,人畜粪便的处 理;
(5)柴草统一堆放;
(6)垃圾定点倒放,消除门前“粪池”;
(7) 生活区电线按规定拉设。
《意见》提出的实施步骤为:筹备阶段(4月5日— 25日);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10日);分组制 定具体实施方案阶段(5月11日—15日);集中整 治阶段(5月16日—7月31日);自查巩固阶段(8 月1日—15日);验收阶段(8月16日—25日);评 比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15日)。
《意见》指出,场决定成立“龙亢农场场容场貌专 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杨俊宇,副组长:刘 梅,成员:朱为荣、张建民、李应河、程希文。领 导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龙亢农场场容场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雁 湖公司小组、机关小组、城镇小组、农业小组、潘 褚小组、宣传报道小组等六个小组和督导组。
《意见》同时提出保证措施为:
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做好环境治理和控制规划,建 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和服务责任 制。
落实必要经费。按照确需和节约的原则,严格经费 预算。
明确奖罚制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 位(部门)和个人,场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 次性奖励1000元;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部 门)和个人,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处 分。
《意见》强调,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场容场 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专 项整治责任制,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务使我场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