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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垦集团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研讨班

安徽农垦集团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研讨班

发布日期:2011-08-08 浏览次数:2110

      为了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做好农场(公司)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垦地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845日,安徽农垦集团举办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研讨班。在程军副总经理的主持下,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所属12个城郊型农场、6个专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共同学习研讨了《条例》精神。

研讨班集体学习了《条例》等相关文件,解读了《条例》的重点内容,归纳了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敬亭山茶场、十字铺茶场、淮南农场、龙亢农场、通和房地产宣城公司和合肥公司等六个单位作了重点发言,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具体运作方式、关联问题处理等方面的经验方法。与会同志认为,征收与补偿工作政策性强,程序规范,时间紧、任务重、突发情况多,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乎农垦和谐稳定,是垦地合作开发中必须面对并加以解决的问题,此次专题研讨非常及时,有利于全面掌握《条例》等相关条文规定,有利于正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重点单位的经验介绍符合农场特点,为各场(公司)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了参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程军在研讨会总结时指出,垦地合作是安徽农垦十二五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收与补偿工作作为合作开发中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集团战略发展与转型。程军强调,各场(公司)一要认真研学《条例》和有关文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二要主动作为,到位不越位。《条例》明确,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责任主体,但农垦自身特点决定了我们要在调查摸底、拟定方案、反映职工合法诉求及农垦个性化问题等方面主动积极地做好工作;三要注重宣传教育,信息公开透明,掌握舆论主导权;四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政策制定上不能让职工吃亏,操作上从一开始就要做好司法文书档案整理工作;五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管理骨干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程军要求,各场(公司)要结合研讨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能力水平。(孙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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