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布置开展全系统科技进步奖奖励工作
发布日期:2011-02-23 浏览次数:2049
为表彰奖励在安徽农垦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集团公司近日下发通知,布置开展2010—2011年度安徽农垦科技进步奖奖励工作。
通知明确,凡是在安徽农垦范围内实施的科技攻关、新品种选育、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发现发明、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推广等国家级、省部级、垦区级、企业自选或合作的科研项目(课题)中取得科技成果并创造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均可申报评审安徽农垦科技进步奖。未通过科技鉴定或无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等非实质性争议的项目,转化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均不得申报评审。
通知要求,垦区各企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科技进步奖推荐和评审工作作为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化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认真做好项目总结、成果鉴定、项目初选、审查申报等相关工作。尤其要严格成果认定程序,申报项目的成果鉴定应由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所在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委托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专家鉴定,并出具《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省农垦集团公司将于年内完成专家评审、审批发布等各项工作。